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宣城市重点企业“*企*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 | ||
品目 | 服务/能源的生产和分配服务/电力的生产和分配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宣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冯宇轩、夏华珍、叶承*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宣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烟雨路与卜村北路交叉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宣城市重点企业“*企*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宣城市重点企业“*企*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第*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弄虹桥世界中心******-***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宣城市重点企业“*企*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第*包 | 第*包: 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创玺铸造有限公司、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旌德鼎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威铜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金宏化工有限公司、宣城凯欧纺织有限公司、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宣城市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对宣城市 ** 家重点企业“*企*策”开展节能减煤降碳诊断,结合国内国际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先进工艺、装备、设备,科学提出节能减煤降碳措施,明确可操作的实施路径、实施期限、投资规模、预期节能效果等,深入挖潜节能空间分别形成精准诊断报告。 |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完成 所成交包段所有企业的诊断报告,并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初审。 | 提出的诊断报告需符合《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批重点企业“*企*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工作的通知》要求,需条理清晰,方法合理,符合企业实际,可操作性强,需经宣城市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 | 无 |
*、评审专家名单:夏华珍、叶承*、冯宇轩(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烟雨路与卜村北路交叉口、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3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烟雨路与卜村北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工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年9月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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