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林镇卅*都村黄沙岭塘综合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江山市凤林镇卅*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造价为******元。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清淤、修筑塘坝、塘坎、上坝道路、放水设施及台阶等,详见预算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卅*都村黄沙岭塘。
2.4建设工期:**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拟派项目主要人员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3.3浙江省以外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日至****年9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下午**:**~**:00(北京时间),最后*天截止**:30止,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进浙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项目组主要人员网页公示截图等加盖公章到江山市凝秀北路**号华达峰景大厦***************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凤林镇人民政府*楼会议室。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元整(¥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后的*个工作日内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期交纳的视作自动放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确认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凤林镇卅*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人:************
联系人:***
电 话:****-*******(******)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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