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廿*都镇林丰村省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景观廊亭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廿*都镇林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造价约为9.***元。
2.2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落景观廊亭修整等工程的施工(详见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江山市廿*都镇林丰村。
2.4建设工期:**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3.3省外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日至****年9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下午**:**~**:**(北京时间),最后*天截止**:**止,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进浙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山市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9时**分**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分公司会议室。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制,需签订诚信投标承诺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确认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廿*都镇林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人:**************
联系人:***
电 话:***********(******)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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